在伤害中看见福音:为何我们能为仇敌祷告?
因为家里一件平时很常发生的小事,也是我一直以来的一个挣扎,我突然被提醒、也被启发,去思想我们究竟应该怀着怎样的心情,为那些逼迫、伤害我们的人祷告。
我的一个孩子因为无知和鲁莽,弄哭了另一个孩子。那一刻,我心里确实升起了一股怒火。但我不想让自己犯罪,因为圣经说“生气却不要犯罪”,所以就在心里向上帝祷告。后来,我严肃地责备了孩子,并告诉孩子自己真实的感受,警告孩子这种行为的严重性,然而上帝却借着这件小事,让我对福音有了更深的体会。
我想到:就连自己的孩子因为无知和鲁莽伤害了另一个孩子,我都会如此愤怒;那么,那些逼迫、伤害祂所爱儿女的人,在圣洁、公义的上帝面前,又当面对何等可怕的震怒?
但当上帝让我意识到这一点时,我也更加深地认识到:我自己原本又是一个何等应该承受祂公义震怒的人。
感谢主耶稣基督,祂在十字架上替我承担了我本该承受的刑罚和震怒,并将祂所成就的义归算给我,使我在基督里被上帝接纳,也得以享受祂对祂爱子的完全的爱。
所以,如今因为我在基督里,我不再需要活在对上帝震怒的恐惧中,而是活在祂的慈爱、恩典和赦免中。
这也让我重新思想那些还不认识耶稣、却逼迫和伤害我们的人。他们也许不知道自己真正做了什么,也许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在上帝眼中是何等严重;但他们的无知并不能使罪变成无罪,也不能使上帝的公义失效。上帝必按公义审判一切的罪。
可是,当我真正知道自己在基督里蒙了何等大的怜悯时,我面对那些伤害我的人,就不再需要为自己伸冤,也不需要怀着私怨和私仇。
因为伸冤在主,审判在主。
我反而可以开始为他们感到怜悯——不是因为他们所做的事不严重,而是因为我知道,他们若最终不悔改、不归向基督,将要面对何等可怕的结局。
所以,我越来越能够理解耶稣在十字架上的祷告:
“父啊,赦免他们,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。”
这不是说他们没有罪,而是说,即使人在无知和悖逆中犯罪,耶稣仍然为他们求怜悯。
而我今天能够为伤害我的人祷告,也不是因为我比他们更好,而是因为我自己本来也是一个需要怜悯、需要赦免的人。
正如保罗所说:
“亲爱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宁可让步,听凭主怒;因为经上记着:「主说:『伸冤在我,我必报应。』」所以,「你的仇敌若饿了,就给他吃,若渴了,就给他喝;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。」你不可为恶所胜,反要以善胜恶。”
——罗马书 12:19–21
当我越深地认识十字架,就越知道自己没有资格站在一个“比别人更好”的位置上审判他们。我可以承认他们所做的是恶,也可以相信上帝必施行公义;但我不需要自己伸冤,因为我的公义已经在基督里,我的申诉已经可以交托给那位公义的审判者。
我甚至可以为他们祷告:
“主啊,求你怜悯他们,打开他们的眼睛,使他们悔改归向你。不要让他们最终落在你公义的震怒之中,而求你使他们也像我一样,因着基督得着赦免、恩典和永生。”
有人常常问:“为什么只有相信耶稣基督的人才能进天堂?”
也许一个很简单的答案是:
因为除了基督,没有任何人能够承担我们当受的上帝公义的震怒,并且以祂完全的义使我们可以坦然无惧地站立在圣洁的上帝面前。若没有耶稣基督的拯救,在一位知晓我们一切所思所想,所言所行,并且圣洁公义的上帝面前,那将是何等的恐惧战兢?
我们每个人都曾经伤害过别人。我们也许会觉得自己的过犯没有那么严重,但当我们自己所爱的人受到伤害时,我们很容易就会意识到罪所带来的伤害有多真实。连我们这些不完全、也不完全公义的人,都知道伤害是何等令人愤怒,更何况圣洁、公义的上帝?
然而,福音最令人震撼的地方就在这里:
我们本来都当面对上帝公义的审判,但耶稣基督甘心走上十字架,替我们承担了我们当受的刑罚,使一切信靠祂的人不再被定罪,反而在祂里面得着祂的义、祂的生命,以及与上帝和好的平安。
正如圣经所说:
“信子的人有永生;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, 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。”
——约翰福音 3:36
又说:
“除他以外,别无拯救;因为在天下人间,没有赐下别的名,我们可以靠着得救。”
——使徒行传 4:12
唯有耶稣基督能够救我们脱离我们当受的上帝公义的震怒和刑罚,并赐给我们真正的平安、喜乐和永生。
所以,当我想到那些伤害我的人时,我不愿让他们所做的恶使我也被仇恨捆绑。
我可以把审判交给上帝,把自己交给基督,也把他们交托在上帝的怜悯和公义中。
因为我自己就是一个曾经当受震怒、却因基督蒙了怜悯的人。
而十字架既然已经这样怜悯了我,也求主赐给我一颗越来越像基督的心——不是否认罪恶,而是在罪恶面前仍然相信上帝的公义,并且在上帝的公义中,仍然为仇敌求怜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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